宝地矿业: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情形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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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20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情形的说明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克州葱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葱岭实业”)购买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葱岭能源”)82%股权、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JAANINVESTMENTS CO. LTD.购买葱岭能源 5%股权,并向包括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矿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与交易对方葱岭实业、JAAN INVESTMENTS CO.LTD.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葱岭实业预计将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同时,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包括新矿集团,新矿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情形。
特此说明。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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