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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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03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说明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克州葱岭实业有限公司购买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葱岭能源”或“标的公司”)82%股权、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JAAN INVESTMENTS CO.LTD.购买葱岭能源 5%股权,并向包括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 12-00107 号)以及《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大信阅字[2025]第 12-00002 号)。
董事会拟将前述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用于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并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特此说明。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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