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03 12:47:22 股吧网页版
宝地矿业:天津华夏金信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01

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报告

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按照贵所下发的《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6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宝地矿业”)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并按照要求在《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 中进行了补充披露,现将相关回复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关的含义。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回复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对重组报告书的引用 宋体

目录

问题二、关于资产基础法评估 ...... 4
问题三、关于矿业权评估 ...... 61
问题十二、关于其他 ...... 183

问题二、关于资产基础法评估

重组报告书披露,(1)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二者评估结果相近,最终选择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结果,资产基础法估值 84,065.59 万元,评估增值率 159.36%;(2)标的公司流动资产评估增值 52.02 万元,系存货评估增值及预付账款评估减值导致;非流动资产评估增值 51,598.82 万元,增值率 90.93%,主要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评估增值导致;负债评估减值 2.40万元,系应付福利费评估减值;(3)2022 年宝地矿业入股时对葱岭能源评估价值为 5.46 亿元,对葱岭能源的评估咨询价值为 7.39 亿元,差异主要系《价值咨询报告》的评估范围较《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范围增加了葱岭能源未备案的资源量。

请公司披露:(1)本次交易采用的评估方法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交易案例可比,结合行业特点及标的公司经营情况,说明未采用收益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而对孜洛依北铁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的原因与合理性;(2)结合存货构成情况、期后采购及销售价格等,分析各类存货评估增减值的具体原因;(3)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和评估过程,结合相应资产的重置成本、会计折旧年限和评估经济年限的差异情况等方面,说明增减值的主要来源和合理性;(4)资产类科目评估过程中,费用性质款项的辨认过程、辨认的完整性;负债评估中,对职工福利费评估为零的原因与合理性;(5)2022 年宝地矿业入股葱岭能源时,评估价值和评估咨询价值的差异情况,《资产评估报告》未考虑相关已详查核实但未备案资源量的原因、《价值咨询报告》的法律效力;本次交易相较前次入股时对葱岭能源评估增值的具体原因,两次评估过程中关键参数取值变化情况及合理性;(6)结合本次交易静态/动态/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评估增值率等关键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可比交易案例的对比情况,分析标的公司整体评估值的公允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核查以上事项,并对本次评估的公允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情况说明

业特点及标的公司经营情况,说明未采用收益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而对孜洛依北铁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的原因与合理性;

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选择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与同行业交易案例具备可比性。收益法评估结果准确性较为依赖未来预测数据的准确性,而资产基础法评估中各项资产及相关负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各单项资产的市场价格信息及资料可以获取,其中采矿权资产评估价值因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受未来收益预测数据影响。相较于收益法,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准确性受未来收益预测数据准确性影响较小,因此最终选定以资产基础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资产基础法中对孜洛依北铁矿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主要系根据矿业权评估准则,该矿权符合采用该方法的基本条件,与同行业交易案例具备可比性,符合评估准则及行业惯例。

1、本次交易采用的评估方法与同行业可比交易案例对比

(1)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