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1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6-010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5 号)核准,同意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 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6,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1,551,886.95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4,448,113.05 元。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3 月 3 日在扣除支付的相关承销费后,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实际汇入金额为人民币 836,377,358.3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112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9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1 新疆宝地矿业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 651651002013001232801 38,354,038.55
股份有限公司 木齐友好路支行
2 新疆宝地矿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2015129200319525 0
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新民路支行
3 新疆宝地矿业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 991902329910804 0
股份有限公司 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4 新疆天华矿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 107695328735 124,137.81
有限责任公司 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路支行
合计 38,478,176.36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备注
号
新疆宝地矿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
1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乌鲁 3002015129200319525 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
木齐新民路支行 已使用完
招商银行股份有 新疆天华矿业有 毕,本次
2 新疆宝地矿业 限公司乌鲁木齐 991902329910804 限责任公司松湖 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 西虹东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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