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6-013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61 号),同意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6,000 万元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67,714,631 股,每股发行价人民
币 8.27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9,999,998.37 元,扣除用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费用人民币 708,598.71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9,291,399.66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67,714,631.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491,576,768.6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6]第 12-00004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6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办理开户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中国银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4 日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办理开户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2026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及子公司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申万
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及中国银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 开户 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行 募集资金项目 存储金额
号 单位 账号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
新疆宝 招商银行股 对价、新疆阿克陶县孜
1 地矿业 991902329910002 份有限公司 洛依北铁矿选矿与尾 559,499,998.37.00
股份有 乌鲁木齐西 矿库工程项目、补充上
限公司 虹东路支行 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
动资金、偿还债务
新疆葱 中国银行克 新疆阿克陶县孜洛依
2 岭能源 107114142982 孜勒苏柯尔 北铁矿选矿与尾矿库 0.00
有限公 克孜自治州 工程项目
司 分行
合计 559,499,998.37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甲、乙、丙方经协商,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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