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7 16:33:44 股吧网页版
宝地矿业: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潘银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 银 生

本人潘银生,作为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公司相关会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参加调研、建言献策,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和规范运作。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本人潘银生,男,1961 年 5 月出生,硕士学历,正研级高级工
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生产部运行处操纵员、值长、处长,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副经理,阳江核电有限公司(筹)总经理助理,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兼集团 ERP 建设项目部总经理,新疆阿勒泰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总监,中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信息化专业委员会主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本人按要求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从公司获取除独 立董事津贴外的其他任何利益,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利害关系方的干预,始终保持独立判断,确保履职 的独立性与公正性。

二、2025 年度履职总体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会。公司共
召开董事会 13 次,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以上各次会议,出席率 100%, 无缺席和委托出席情况。

独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潘银生 13 13 0 0 4 4 0 0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各类会议召开前,本人从公司获取会议资 料,对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关联交易、薪酬方案等事 项进行详细了解,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分析议案的合规性、 合理性及对公司的潜在影响;会议过程中,认真参与议案讨论,就关 键问题向管理层问询核实,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会后,及时跟踪 议案执行情况,了解公司后续经营举措,确保会议决议有效落地。全 年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未对任何议案提出异议。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组
织并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
提名委员会 1 次;作为独立董事,出席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

独立董 议

事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

次数

潘银生 4 4 1 1 6 6

1、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出席了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审议《关于制定〈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等事项,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结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实际,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