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2025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
员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对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业务约定书》并结合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发表了鉴证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采取现场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等人员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切实地履行了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
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听取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对 2025 年度审计范围、审计风险评估、审计策略、审计团队人员安排和审计工作时间表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部分审计事项提出建议。
(二)2026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
理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进展的议案》。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与负责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进行沟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进展情况、审计重点领域的审计工作执行、审定后基本数据及总体审计初步结论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
理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独立审计工作,恪守职业准则、展现了严谨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务素养,按时保质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各项相关工作,审计流程规范、操作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内容完整、表述清晰、报送及时,充分发挥了外部审计的监督与鉴证作用。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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