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 庆 明
本人王庆明,作为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履职尽责,积极出席各类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庆明,男,1960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新疆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新疆地矿局第十一地质大队项目负责,新疆地质矿产研究所项目负责,新疆地质调查院项目管理、副院长兼总工程师,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存在利害关系的机构、人员处取得额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的资格与条件。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列席参会;公
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13 次,实际出席 13 次,无
委托出席、无缺席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独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董事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王庆明 13 13 0 0 4 4 0 0
本人仔细审阅会议资料,充分行使表决权,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依托自身在矿产勘查、地质管理领域的专业积累,对公司矿权竞拍、矿山资源开发、资产重组等议案提出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撑。本人作出独立判断时,未受到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利害关系方的任何干预。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出席该委员会会议 11 次,实际出席 11 次;作为独立董事,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次,实际出席 6 次。
提名委员会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 独立董事专门会
独立董 会 议
事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
次数
王庆明 1 1 11 11 6 6
1.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并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总经理及副总经理聘任事项进行审核,确保拟选举、聘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位。
2.作为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审议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内控评价等议案,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开展,评估公司合规管理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对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3.作为独立董事,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审核,发表意见,确保相关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调研、会议座谈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本年度前往青海哈西亚图公司开展为期 3 天的实地调研,深入矿山、选厂、尾矿库现场,听取地质情况专项汇报。通过现场工作,本人全面掌握公司经营状况。
三、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2025 年初,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克州葱岭实业有限公司购买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 82%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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