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3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订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
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满足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要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拟制订的《公司章程(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4.《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5.《关联(关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上述第 1 项至第 4 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自公司本次发行 H 股股
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上述第 5 项制度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自公司本次发行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除另有制订外,公司现行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将继续有效。
《关联(关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 次 制 订 后 的 管 理 制 度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管理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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