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7:53:01 股吧网页版
赛力斯: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
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发布了《2025 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5 年,公司始终围绕发展战略,以创新驱动为引领,聚焦新能源汽车核心业务,持续研发投入,在产品开发和核心技术突破方面取得进一步成果,高端智能电动汽车持续获得市场认可;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同时核心管理团队主动增持公司股份,持续巩固投资者长期信心;此外,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范,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有效性,并通过多元化沟通渠道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持续提升公司透明度。

2026 年,为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特制定《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现将 2025 年具体工作成效及 2026 年重点举措报告如下:

一、夯实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积极响应破除“内卷式”竞争的国家号召,服务于高质量发展的国家大局,锚定智能电动汽车主航道,努力提供优质供给,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2025年公司新能源汽车销量超 47 万辆,同比增长 10.63%,问界的高端智能电动汽车受到市场认可、用户喜爱,为中国高端智能电动汽车的市场增长打开了更大的空间。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50.54 亿元,同比增长 13.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 59.57 亿元,同比增长 0.18%,盈利能力与经营质量持续提升。
2026 年公司将继续以“高安全、高可靠、高性能、高品质、高价值”打造高端车,持续领先高端车市场,进一步完善产品谱系。坚定用户定义汽车的市场导向和软件定义汽车的技术路线,在高端智能电动汽车领域开拓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强化研发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长期发展,在高端智能电动汽车持续研发投入,产出多项技术成果,强化了公司在整车架构、电动化、智能化等关键领域的技术实
力,为公司产品构筑核心竞争力。公司 2025 年成功推出问界 M9 2025 款、问界
M8、全新问界 M7、问界新 M5 Ultra 多款高端智能电动汽车产品,进一步优化产品矩阵,强化市场竞争优势。

2025 年公司研发投入同比增长 77%,公司研发人员总数同比增长 45.44%,
且研发团队呈年轻化和高学历化趋势。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的同时,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形成“技术突破-销量增长-盈利提升”的正向循环,研发投入切实转化为经营效益。

2026 年公司将持续完善创新体系,加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通过引进专业人才、强化内部培养机制,持续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健全研发成果转化机制,将技术创新与生产经营、市场需求深度融合,以技术实力铸就核心竞争力。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本着共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原则,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近 19 亿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1.90%,该项分配方案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通过后实施。

2026 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增强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

四、核心团队增持,提振市场信心

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市场预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2025 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团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24.84 万股,以实际举措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公司将持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依法依规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和履职能力,优化考核激励机制,兼顾短期经营目标与中长期战略目标,突出重点领域,推动经营资源优化配置。

五、多元精准沟通,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持续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始终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公司以法定披露为基础,自愿披露为补充,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经营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