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7:53:02 股吧网页版
赛力斯: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6-017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各项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53.28 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预付账款,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7,900.23 万元。各项减值损失计提说明如下: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2025 年度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根据信用风险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53.28 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2025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5,482.95 万元。

公司以合同资产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其信用损失,
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2025 年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349.59 万元。

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及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87,258.67 万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3,788.87 万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7,587.35 万元,无形资产减值损失75,882.45 万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在预付账款出现减值迹象时,计提预付账款减值准备4,809.02 万元。

二、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减值损失 157,446.95 万元,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150,735.03 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系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等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
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