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景旭峰,1970年6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新华社江苏分社、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联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腾阅文化传媒(北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腾阅天下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摩尔星灵(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360企业安全技术(北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金汇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智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和执行董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本人担任独立董事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股东会和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会、10次董事会。本人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
的讨论并提出建议。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进行了充分、细致的审核,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详细了解公司 经营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就审议议案进行积极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 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本年应参加股
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东会次数
次数
10 10 0 0 否 3 3
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 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 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亲自出席了4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期间,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高层及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有效 沟通,积极督促其如期完成审计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 本人还持续关注公司日常与投资者交流及信息披露情况,督导公司在合规范围内及时 有效回应投资者关切。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17天,通过参加董事会、公司会议等方式,实地考察公 司运作情况,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 司治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媒体报道及
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与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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