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7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专项报告已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柏诚
股份”)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出具鉴证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79号文),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15,8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55,109,564.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0,690,435.57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76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并更新了《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3年4月6日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柏信智造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资子公司柏信智造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与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体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柏诚系统科技 中信银行股份 8110501014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无锡 402208777 157,700,720.00 80,373,567.98 存续
分行
柏诚系统科技 中信银行股份 8110501013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无锡 702208855 102,573,753.00 47,754,289.28 存续
分行
柏诚系统科技 中信银行股份 8110501013 已销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无锡 602208883 210,000,000.00 - 户
分行
开户主体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