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7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
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过建廷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逐项自查,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公司拟在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在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境内注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的 80%。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在本次发行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上交所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528,018,424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
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58,405,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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