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陈杰先生(主任委员)、秦舒先生、李兵锋先生,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陈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成员未发生变化。
根据最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如下: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 1-9 月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季度财务报表、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四)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加了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独立性、业务能力、执业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相关审议和选聘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按照相关要求,保持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积极履行职责。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时,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定了具体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并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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