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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4 18:07:20 股吧网页版
首创证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5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文件

2025 年 6 月 25 日·北京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6 月 25日(星期三)14 点 00分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 13 号楼北投投资大厦会议室
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召集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主持召开)
现场会议日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股东会出席情况、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介绍会议基本情况

四、审议股东会议案(含股东发言、提问环节)

五、填写现场表决票并开始投票

六、休会(汇总统计现场投票情况和网络投票情况)

七、宣布会议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八、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

二、股东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需在会议召开前在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会议主持人根据股东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发言、提问应与本次股东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回答问题。违反上述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或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等方面的问题,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会议开始后,会议签到与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六、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的名称或姓名。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或拍照,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正常程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等事项。

九、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目 录

议案一: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1
议案二: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
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 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议案...... 7
议案五:关于审议公司 2025年度自营投资业务配置规模有关事宜的议案...... 8议案六:关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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