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6
证券代码:601136 证券简称:首创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2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
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不再设立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拟对《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废止《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运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履职至本次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届时,现任监事会成员不再担任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相应废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共涉及条款 217 项,具体修订内容及修订依据详见附件。除附件所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最终以监管部门及工商登记机构核准或备案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7 月 26 日
附件: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条款序号、内容 新条款序号、内容 修订依据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根据《上市公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公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司章程指引》
1 治理准则》《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 第一条等相关
《中国共产党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 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 规 定 修 订 完
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定》《中国共产党章程》并参照《上市 善。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其他
章程。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
公司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公司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审核,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审核,
由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 由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
2 更。 更。 规 范 文 字 表
公司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公司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述。
记 , 取 得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记 , 取 得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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