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合金”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工作人员、募投项目相关工作人员等人员交流,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9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700,000,000.00 元,坐扣
承销和保荐费用 11,132,075.47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688,867,924.53 元,已由主承
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116,981.13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686,750,943.4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754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12 月 28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 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70,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324.91
二、募集资金净额 168,675.09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58,144.56
本年度使用金额 8,678.25
暂时补流金额 75,0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47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7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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