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合金”或“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阅相关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灵国:出生年月:1971 年 4 月,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
计师。历任宁波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投资管理部经理,伊顿圣龙汽车零部件(宁波)有限公司助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新秀丽(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及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诺丁汉大学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职业领域:会计、内审、法律、IT。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有偿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取得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以及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在必要时发表独立意见,
监督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履行,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我没有对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
独立董 东会情况
事姓名 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缺 列席股
董事会次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出 席 次 席 次 东会次数
数 数 数
陈灵国 14 14 4 0 0 3
(二)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我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年度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亲自出席 6 次;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 4 次,亲自出席 4 次;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套期保值、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变更、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在年度审计过程中组织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审计关注事项等情况进行沟通,监督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责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年审进度及相关情况。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我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作为独立董事,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履职,积极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现场考察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就涉及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及时沟通,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报告期内累计履职时间超过 15 天,达到证监会对独立董事现场履职时间的要求。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以及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
一季报、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相关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
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五)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对有些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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