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0 17:50:01 股吧网页版
工业富联: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1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 2025-074 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并将另行公告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1、分配基准:2025 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
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11,335.70 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39,601.60 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公司总股本 19,858,183,78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数 7,697,400 股,以 19,850,486,381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550,660,505.73 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54.08%。本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
购金额 254,120,269.29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6,804,780,775.02 元,占 2025 年
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56.18%。

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股票期权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
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派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不存在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