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2026-016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15 ,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4 月 30 日~2026 年 4 月 29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0万元~10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74.67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410.35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7%
实际回购金额 50,000.1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8.40元/股~63.40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36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7 月31 日起生效。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上涨造成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低于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基于
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5.00 元/股。
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上述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4.67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6年1 月16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2025 年 5 月 1 日、2025 年 7 月
29日、2025年11月27日、2026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0)、《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6)、《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号)等相关公告。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5 年 5 月 17 日披
露 了 首 次 回 购 股 份 情 况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14,103,497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回购最高价格为 63.40元/股、最低价格为 18.40 元/股,回购均价为 35.45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1,384.95 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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