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1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或公司)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依法合规。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系统推进。公司应当围绕战略目标,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合理。公司应依据市值管理的规律进行科学管理,科学研判影响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持续常态。公司的市值管理是持续、常态化的管理行为,公司应以长期发展为导向,常态化主动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市值管理机构与人员
第四条 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市值管理总体规划。董事会应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结合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制定公司投资价值的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持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董事会应持续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当市场表现与公司价值出现明显偏离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真实反映公司质量。
(三)确保市值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与实际效果,及时优化调整市值管理计划及相关措施,不断提升公司价值与市场表现。
第五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提升。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经营成果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时,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
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其他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应当积极支持与配合。
董事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市值管理计划;
(二)协调内外部资源,执行市值管理计划;
(三)监测公司股价、资本市场舆情和动态。
(四)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市值管理情况。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九条 公司质量是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适时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三)现金分红;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六)股份回购;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十条 董事会应建立健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薪酬水平应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业绩贡献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匹配。董事会推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运用各类中长期激励工具,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十一条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适度增加分红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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