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8:47:40 股吧网页版
深圳燃气:深圳燃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6-010
转债代码:113067 转债简称:燃 23 转债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23]1354 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本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向社会公众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30,000,000 张,每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9,752,830.2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80,247,169.80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
资金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 0406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计人民币 59,445.27
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45,189.55 万元, 2025 年度使用人民币
14,255.72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 238,579.45 万元。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人民币 33,513.67 万元,与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 205,065.78 万元,其中:(1)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转出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计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2)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人民币 111,493.05 万元;(3)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未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计人民币 6,427.27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燃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 年 8 月 10 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755900675810601 3,806.7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765377435890 4,817.4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337110100100728132 6,487.6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598998888891 8,562.26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 9550880006693301092 6,828.4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840000510120100090760 3,011.14

合计 33,513.6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 2023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投入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二期扩
建工程项目,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止,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48,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