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深圳燃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马莉女士(独立董事)、周衡翔先生、刘晓琴女士(独立董事)及李耀先生(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任由注册会计师、会计学教授马莉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分别是:
(一)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一次会议暨 2024 年年报编制独立董事见面会,听取《公司2024 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的专项检查报告》和《关于 2024 年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安排》《关于修订<公司 ERP 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公司 202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会议要求公司各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密切配合,按时完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同时督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约定的时间高质量地完成审计工作,对于需要审计委员会关注的重要事项,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时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沟通。
(二)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二次会议,分别对《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资产财务核销的议案》《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公司 2025 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制定<公司 2024 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报告》《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 15 个事项进行审议,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并将有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向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执行情况开展了详细的问询和讨论,会计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和答复。
(三)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的专项检查报告》和《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六)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关于参与远致星辰基金扩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 239 万元(含税,不含差旅费),其中年度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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