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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7 19:06:41 股吧网页版
新城控股:新城控股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龙旷,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丁丁,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3、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范晓红,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8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批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
纪律处分 6 次。

三、质量管理情况

(一)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实施和运行情况

致同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2 号—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21 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等质量管理相关准则,基于风险导向的质量管理方法制定了致同质量管理相关政策和程序,并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和运行。

(二)相关部门设置

质量控制部、专业技术部作为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支持部门,负责事务所质量管理、专业标准体系相关政策、程序的设计、完善和日常运行工作等,并协助支持业务质量控制委员会、专业技术委员会、质量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三)事务所如何强化高风险审计项目的质量管理安排

根据致同《业务承接与保持程序及相关规定》的流程,本所新承接的 A、B类业务均已履行业务质量控制委员会审核程序。其中,包括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债企业年报审计和 IPO 申报审计业务等在内的 A 类业务由业务质量控制委员会随机抽取 3 位委员组成会议审核;B 类业务(例如非本所审计的上市公司的重要子公司)经业务质量控制委员会中一名委员审核。首次承接的 B 类业务,业务承接还需审计业务主管合伙人审批。

对新承接的上市公司和保持业务中的高风险公众公司业务,本所给予一定的事务所层面资源倾斜,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质量管理措施:

1、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更新培训工作

2、完善对分所承接项目的监控

3、要求召开预审总结会

4、安排现场复核和额外复核

5、安排专业技术委员会审核

(四)事务所质量管理相关准则的实施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

致同按照新质量管理体系八要素,已制定了相关政策和程序。结合定期监控和日常监控发现的问题以及从其他途径获得的表明事务所质量管理存在缺陷的信息,不断修订和完善事务所质量管理相关政策和程序,要求质量风险应对措施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工作方案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致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涉及公司业务、财务、内控及信息系统等多个维度,覆盖公司重要风险领域及重要子/分公司。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致同基于与公司商定的时间表,开展其年度审计工作,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致同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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