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6-024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6名,实际参
加董事 6 名,董事王晓松、管有冬、汤国荣和独立董事李连军、姚志勇、徐建东参加会议。董事长王晓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
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四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
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周福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后),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所涉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一)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将该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5月28日。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证券监管机构对发行债券的批复或无异议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证券监管机构批复或无异议文件载明的有效期。
(二)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该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发行债券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实施的与公司债券有关的决定、批准等行为均合法有效。
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外,该次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6号新城控股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5号)。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福东,男,1979年6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高级审计经理;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现任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ESG委员会委员、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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