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达清)
本人作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在履职过程中,我充分发挥自身多年执业积累的法律专业优势,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合规管理及发展规划等情况,按时出席各次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傅达清: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法学硕士学位。
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5次董事会,6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至五次临时股东会;出席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开的全部15次董事会会议及10次独立董事会议。在参与各项会议时,我始终立足法律专业视角,基于对公司重大事项的深入了解和法律风险的敏锐研判,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逐一进行审查,重点核查审议事项、决策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是否合法合规,不存在法律风险。对公司2025年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在全面获取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的基础上,我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部8次会议;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出席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部3次会议。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中,我充分运用自身法律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从法律合规角度对公司财务审计流程的合法性、审计报告的合规性及财务数据披露的准确性进行审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潜在法律风险,保障公司财务工作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在提名委员会会议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规则把关高管提名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重点核查被提名人员的任职资格、合规记录,确保提
合规性,对以上各次会议的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始终以法律合规为核心关注点,持续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合规管理情况,充分运用法律思维和专业技能审查公司重大事项进展,防范重大法律风险。通过电话、邮件、座谈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经理层、合规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主动关注外部政策法规更新、市场环境变化及媒体相关报道对公司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提出有关风险防控建议。认真听取并审议公司关于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的汇报,从法律合规角度对年报、半年报等定期报告进行细致审核,重点核查报告内容的合规性、披露信息的合法性,对董事、高管的履职合规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合法有序。2025年7月,前往公司所属成都汇凯水处理有限公司实地考察调研,重点了解公司在重庆市外项目的生产运行合规情况、内控体系执行情况。2025年12月,前往公司所属昆明渝润水务有限公司实地考察调研,针对合同管理、合规审查、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具体、可落地的专业建议,推动子公司完善合规管理体系。2025年度,在公司重大决策过程中,公司提前向本人提供相关资料并及时与本人沟通,介绍具体情况,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本人工作,为本人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更好地履职尽责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关联交易情况
作为具备专业法律资质的独立董事,本人运用多年积累的公司法律、证券合规专业知识,对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全面、细致的合规性审阅,重点从法律程序和实体规范两个核心维度开展审查工作。依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核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重点确认关联董事、关联股东是否严格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决策过程是否依法合规;同时,对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进行法律层面的核查,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2025年的关联交易事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确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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