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上市公司简称 重庆水务
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 苏涛、苏晓琳 上市公司代码 601158.SH
报告年度 2025年度 报告日期 2026年4月2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94号)核准,重庆水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水务”“公司”“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19,000,000张,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189,457.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月15日全部到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5]第8-00001号)。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 作为重庆水务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 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在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的相关规定, 尽责完成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
1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
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2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续督导期间,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
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
3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
上市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4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 未发生需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5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况,亦无违背承诺的情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况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及其董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持续督导期间,上
6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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