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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3 21:08:21 股吧网页版
关于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3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6〕36 号

──────────────────────── 关于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
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天风证券,A 股证
券代码:601162;

余 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王琳晶,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裁;

翟晨曦,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裁、常务副总裁;

冯 琳,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常务副总裁;

许 欣,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裁、财务总监。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5 号)、《关于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相关业务、责令处分有关人员及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6〕7号)(以下合称《决定书》)查明的事实,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者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天风证券案涉股东及股东关联人情况

案涉期间,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 号、第 166 号)第八十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以下简称 2007 年《信披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简称 2021 年《信披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集团)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上海天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天风证券关联人,合并计算所持有股份后为天风证券第一大股东。

2021 年 4 月,上市公司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文峰股份)通过定增成为天风证券持股 1.41%的股东。根据 2021 年《信披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薛某作为文峰股份控股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为文峰股份的关联人。

案涉期间,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武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商贸)持有天风证券 5%以上股份并间接控制武汉光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融资租赁),根据 2018 年修正《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光谷融资租赁为武汉商贸的关联人。此外,天风证券在 2021年年度报告中将光谷融资租赁披露为关联人。

(二)天风证券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

1.天风证券为股东当代集团提供融资

(1)天风证券以自有资金为当代集团提供融资

2020 年至 2022 年期间,天风证券在当代集团的要求下,通
过子公司资金划转、指定投资纾困项目、私募基金产品购买当代集团或其关联人发行的债券(以下简称当代系债券)以及自营部门逆回购的方式累计为当代集团提供 55.02 亿元融资,其中天风证券已收回 52.53 亿元,剩余 2.49 亿元已通过当代集团破产管理人或管辖法院主张债权。

(2)天风证券以管理的客户资产为当代集团提供融资

天风证券以管理的客户资产通过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股东当代集团提供 10.12 亿元融资;通过在一级市场购买当代系
债券,为股东当代集团提供 4.92 亿元融资;通过与 2 只私募基金开展当代系债券逆回购,为股东当代集团提供 15.2 亿元融资。
2.天风证券为股东武汉商贸的关联人光谷融资租赁提供融资

2021 年,天风证券参与光谷融资租赁增资扩股,以股权意
向金名义向武汉商贸的关联人光谷融资租赁转款 5 亿元,形成为武汉商贸的关联人光谷融资租赁提供融资。目前,天风证券已收回 5 亿元股权意向金。

3.天风证券为股东文峰股份的关联人薛某提供融资

2021 年,由天风证券及其子公司天睿物业为文峰股份的关
联人薛某指定的相关公司提供 3 亿元融资。目前,天风证券已收回 3 亿元融资。

(三)天风证券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1.天风证券未按规定披露与当代集团关联交易,2020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1)天风证券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 年年
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天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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