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发挥委员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开展工作,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
独立董事袁建国、独立董事蒋骁、股东董事马全丽,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股东董事 1 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袁建国担任。
2025 年 3 月 27 日,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
会议决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调整为:独立董事袁建国、独立董事蒋骁、股东董事曹宇飞,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股东董事 1 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袁建国担任。
2025 年 10 月 17 日,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
会议决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调整为:独立董事袁建国、独立董事胡宏兵、股东董事曹宇飞,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股东董事 1 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袁建国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6 次会议,
审议 19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4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关于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度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报告》《2024 年度反洗钱工作专项审计报告》《2025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确认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12 项议案。
2、2025 年 5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稽核审计部2024 年度考核评价的议案》。
3、2025 年 7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4、2025 年 8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 项议案。
5、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
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 项议案。
6、2025 年 12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次级债务借入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行使监事会职权。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上市以来一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公司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审计费用与公司所披露的情况相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执
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在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编制的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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