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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19:25:49 股吧网页版
天风证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
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2025 年 11 月 17 日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大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
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类型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大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审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
质量和连续性,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历年均听取了大信关于年度审计报告总体情况,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相关报告在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的实际情况发表意见。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工作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通过对大信在年报审计期间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大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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