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试点落地 首批6家机构完成证监会备案
来源:中国经营报
10月15日,证监会官网发布消息,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琼银发〔2025〕64号)规定,6家机构已完成从事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备案。据了解,这是《实施细则》发布后首批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试点机构。
上述通过证监会备案的六家机构包括四家发行机构以及两家销售机构,四家发行机构是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百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鹏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两家销售机构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今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海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联合制定发布《实施细则》,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贸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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