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公告编号:临2026-012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可转债代码:113052 可转债简称:兴业转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综合考虑外部经营环境、资本监管要求以及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等需求,2025年度普通股每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66元(含税)。其中,2025年度中期每股已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65元(含税),本次每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股息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5 年度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中国会计准则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74.69 亿元,母公司法人口径净利润为 716.11 亿元。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5 年度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按照本公司注册资本 50%的差额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1.94 亿元。
2.提取一般准备。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 84.60 亿元。
3.分配普通股股息。根据本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广大投资者诉求和本公司业务持续发展需求,本次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1 元(含税)。按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普通股总股
本 21,162,855,196 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 106.03 亿元。连同 2025
年中期每 10 股已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65 元(含税),2025 年全年每 10 股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66 元(含税),全年共计派发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 225.60亿元。
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股息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上述分配预案执行后,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本公司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二)本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22,560 22,433 21,605
回购注销总额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469 77,205 77,116
合并报表 2025 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566,612
母公司报表 2025 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522,703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66,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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