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要求,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 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成立,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拥有合伙人 247 人,首
席合伙人为邹俊先生,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毕马威华振按照与本行签订的 2025 年度审计业务约定
书,遵循相关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守则,对本行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毕马威华振配备了专业审计工作
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金融行业审计经验;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在审计独立性、审计计划安排、审计人员投入、关键审计事项、年度审计重点、内控发现及管理意见等方面与本行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按时完成了 2025 年度审计及其他相关工作。
经评估,本行认为,毕马威华振作为本行 2025 年度的
审计机构,能够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与独立,客观公允表达意见。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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