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0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71745 证券简称:巴科股份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深圳市巴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电新区公明办事处长圳社区长明路裕永兴工业园深圳市巴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迪红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6、2019-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19-011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年夫兵、杨晓霞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公告编号:2019-011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巴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巴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巴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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