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
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
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
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3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
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淑娟女士,于 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 年开始在安永华
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3家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
项目合伙人和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柏伊女士,于 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5家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制造业、生物医药行业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宁女士,于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制造业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中国铁建聘请安永华明承担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2025 年审计费用是按照审计工作量,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500万元,其中 2025 年度境内外财务报表审计和中期审阅费用人民币2,33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170 万元。
2026 年度审计费用以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依据市场公允
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情况,由双方谈判协商确定为人民币 2,500 万元,其中境内外财务报表审计和中期审阅费
用人民币 2,33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