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行》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确保充足的时间出席 2024 年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公司重要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曹春雷,男,1977 年生,律师。曾任黑龙江省杰瑞天昊律
师事务所律师、北京证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本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除在公司任独立董事之外,本人在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本人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日,被选为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
2024 年度,本人不属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六条规定的相关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等相关会议,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议召开前与公司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基于独立的立场审慎地进行判断,投出赞成票。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情况
2024 年,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 4 次,实际出席 4 次,应出
席董事会 9 次,实际出席 9 次。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姓名 大会次数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曹春雷 9 9 0 0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应参加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实际参会 4 次,参与 9 项议案的审议。本人对上述议案均投出赞同票并对相关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人依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应参加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5 次,实际参会 5 次,参与 6 项议案的审议,对公司
关联交易、财务资助等事项进行审议。
(三)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共 15 天,通过参加股
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现场调研等形式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合规运作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介绍,能够及时获知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支持独
立董事履职,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充分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听取报告、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经营层进行充分有效地沟通,了解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关注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关心公司战略落地情况。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经营层给予密切配合,提供详尽、完整的会议资料以及相关重要事项的说明文件,为我依法履职提供了必要支持。
(五)参加培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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