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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5 00:34:26 股吧网页版
龙江交通:龙江交通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5-049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408,656 股股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15,878,571 股变更为1,305,469,915 股。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5 年10 月15 日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按照不超过人民
币 4.5 元/股的价格,回购金额不超过 4,950 万元,回购不超过 1,100
万股且不低于 550 万股的公司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 2022 年 10 月 26 日,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已实际回购公
司股份 10,408,6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79%,回购的最高

价格为 3.40 元/股,最低价格为 2.81 元/股,回购均价为 3.28 元/股,
使用总金额 34,112,473.58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原因及履行的决策程序

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如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三年内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的 10,408,656 股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2025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用于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0,408,656 股回购股份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315,878,571 元减少为 1,305,469,915 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龙江交通第四
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3)、《龙江交通第四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34)、《龙江交通关于终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6)。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安排

因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龙江交通关于注销回

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2)。

公告期满,公司未接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

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

本次注销的10,408,656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

B884473783)。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申请,

将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注销前 本次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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