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30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6-013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对《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对比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十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 第五十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
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作出决议; 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本章程; (七)修改本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第五十四条规定应 (九)审议批准第五十四条规定应
由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 由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
(十)审议批准第五十五条规定应 (十)审议批准第五十五条规定应
由股东会审议的财务资助事项; 由股东会审议的财务资助事项;
(十一)审议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 (十一)审议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
标准之一的交易事项(提供担保、提供标准之一的交易事项(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财务资助、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
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
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元; 元;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
元; 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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