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李建军
作为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任期内,本人始终立足独立、专业的履职立场,通过深度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审阅各项决策材料、按时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对公司重点事项开展独立分析与审慎判断,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积极发挥监督制衡与决策支持作用,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为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现将2025年度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建军,男,汉族,1977 年 8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2009 年 7 月至今在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任教。目前为学院会计学副教授,专业会计硕士导师,《风险投资》《公司财务》两门 MBA 课程主讲教授,智能会计与财务大数据实验中心主任。目前兼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与法律学院资本市场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并兼任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过自查,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含)以
上或者在公司前 5 名的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
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
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本人不曾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
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
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
权票。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会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李建军 10 10 9 0 0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在会议召开前主动跟进并全面收集决策所需的各项背景资料与
支撑文件,对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严谨审阅,在必要时就关键问题向
公司进行问询,公司均予以及时响应与充分解答。会议期间,本人立
足专业知识与执业经验,坚持独立审慎的判断立场,积极参与研讨并
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次
姓名 审计委员会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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