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9:05:37 股吧网页版
上海环境: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2025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6-008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2025 年度评估报告暨 2026 年度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环境”或“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制订了《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临 2024-020),经审议通过后予以披露,
于 2025 年 3 月披露了《关于落实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
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1),并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说明了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

上海环境始终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提升经营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投资者回报、加强投资者沟通”等方面,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经营质效。现对公司 2025 年度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夯实主责主业基础,持续提升经营质量效能

(一)主动服务重大战略落地

上海环境坚持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城市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美丽中国”“无废城市”“双碳”战略等部署,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保障城市生态环境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努力让城市更宜居更安居。2026 年,公司将着力提升固废处置、市政污水处理等核心业务服务能力,稳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全面提升精细化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能级,为“无废城市”建设贡献上海环境方案。

(二)促进主责主业做优做强

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紧扣提质增效主基调,聚焦主业核心任务,运营管理持续见质见效。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2.58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3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07%。2026 年,公司将坚持“全国布局、轻重并举”,围绕固废处置、污水处理、资源利用等业务领域挖潜增效,深化精细化管理,聚焦质量、效率与效益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夯实经营基本盘。积极培育新兴业务,以技术创新为引擎带动“第二增长曲线”持续壮大,打造绿色产业链延伸样板,释放主营业务和新兴业务协同效应,提高业务发展质量与韧性。
二、坚持创新驱动引领,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动能

(一)持续强化科技创新支撑

2025 年,公司以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探索“产、学、研”协同发展,稳步推进绿电、绿证交易,探索绿色权益市场,获评2025 中国工业碳达峰“领跑者”企业等奖项,展现出上海环境在绿色低碳方面的积极成效。2026 年,公司将围绕“双碳”战略和“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坚持绿色低碳引领,聚焦绿色新质生产力培育,推进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注重研发投入力度,深化科研力量建设,为塑造发展新优势提供科技支撑。

(二)持续提升数智运营水平

2025 年,公司坚持数智转型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构建了全覆盖、全方位、全链条的“数智融创管理”体系,不断深化“固废焚烧一体化智慧管理”“碳管家数字系统”等多个数字化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多元数字化场景应用。2026 年,公司将立足“数智赋能”导向,深入推进数字化能力建设,加快数字化应用场景示范,推动数字化转型成果在运营管理中稳定落地、稳步见效。

三、完善现代治理体系,不断筑牢规范运作根基

(一)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建设

2025 年,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健全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多项治理制度,不断夯实公司治理基础。未来,公司将切实跟进并落实监管要求,结合最新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优化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二)稳步推进治理能力提升

2025 年,公司始终恪守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的治理原则,建立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治理体系,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年内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荣誉。2026 年,公司将进一步夯实公司治理运行机制建设,强化内控合规和风险管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充分激发发展内生活力

(一)强化关键少数履职责任

2025 年,公司严格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