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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8:12:23 股吧网页版
东材科技: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双海-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双海)

本人李双海,作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与要求,恪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审慎履职的基本原则,依法行使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相关义务。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发展与重大决策建言献策,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正式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双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55 岁,管理学专业博
士,副教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 年至 2007 年就职于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2007 年至今任教于四川大学商学院;现任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2895)独立董事、利尔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002258)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担任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因董事会换届离任。

(二)关于履职独立性的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就 2025 年度履职独立性开展严
格、全面的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未在公司及下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相关专业服务;除按公司规定领取独立董事税前津贴 10 万元外,未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存在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任何未予披露的额外利益;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履职独立性的情形,具备独立履行董事职责的法定条件与能力。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离任),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1

次,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10 次,实际亲自出席 10 次,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形,其中以通讯方

式出席 9 次。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4 次,本人亲自出席 4 次。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10 10 9 0 0 4

对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研读会议资料,结合公司经营

发展实际进行审慎分析,必要时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作出详细说明;会议审议阶段,认真听取

经营管理层的专项汇报,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发表审议意见,并充分提示

相关经营、决策风险,以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除依法需回避的议案外,

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议案审议、表

决流程合法合规,决议内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全体股东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中,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提交各专门委

员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全面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独立、

客观、公正发表审议意见,严谨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5 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依照《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独立监督作用。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审计工作中,全程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充分沟通研讨,督促其依规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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