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1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5—临 052 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公司前两大股东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5年10月10日,公司股东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确认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以下简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 10 月 9 日、2025 年 10 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值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核实如下:
1.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经公司自查和征询前两大股东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甘肃省新业
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25 年 10 月 10 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中信
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均反馈,不存在影响白银有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可能导致白银有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股价敏感信息或其他重大事件;不存在异动期间买卖白银有色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1.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股东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回复,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市场交易风险
截至2025年10月10日,公司属于中上协行业分类中的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公司与同行业88家上市公司市盈率进行比较,剔除14家静态市盈率为负值的上市公司,同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87.27倍,白银有色静态市盈率为465.60倍,处于较高水平;剔除15家动态市盈率为负值的上市公司,同行业平均动态市盈率为78.59倍,白银有色动态市盈率为-253.04倍。最近三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已显著高于同期上证指数涨幅,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收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并给予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甘肃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具体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官方网站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股票质押风险
公司股东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2,2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9%,因其执行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将其所持有的白银有色部分股份质押,截至公告日,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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