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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7:09:00 股吧网页版
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世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王世璋先生、
陈莹女士、陆文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履历、专业背景如下:

王世璋先生:中国国籍,195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正(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国际会计师,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专家。先后荣获“上海市杰出会计工作者”“中国财务价值领军人物”“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等称号。从1986年起主持大型企业财务工作,1994年起担任上海大隆机器厂总会计师,1999年起担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通用石化机械事业部财务总监兼上海通用机械(集团)公司财务总监、上海维高格雷石油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2003年起担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兼财政处处长,2004年起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兼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2012年起担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2015年至今担任上海机电工业会计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等职。2020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和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者公司的附属企业任职;

2.本人和本人的直系亲属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
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3.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公司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在
与公司或公司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综上,本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定的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及履职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会,1 次临时股东会。

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召开之前,本人仔细审阅相关
材料,在公司的有效支持和配合下,认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获取
充分信息,为会议决策做出必要的准备。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董事 任职 情况
姓名 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王世璋 现任 4 4 4 0 0 否 2

(二)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人分别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战

略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均按时参加了
相关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就审议事项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
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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