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林洋能源(SH601222)公告称,拟将旗下5家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水电能源集团”),合计对价约4.71亿元,涉及的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合计236.5MW(兆瓦)。
具体来看,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林洋拟将其持有的濉溪县永瑞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濉溪永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阜阳永明农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3个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粤水电能源集团。
全资子公司林洋新能源拟将其持有的江苏飞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连云港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2个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粤水电能源集团,上述股权转让对价合计为人民币47093.85万元,涉及的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合计236.5MW,包括部分公司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
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9月30日,采用收益法评估,标的资产的净资产账面值合计47093.85万元,评估价值合计48437.34万元,评估增值合计1343.49万元,增值率约2.85%。结合目标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目标公司的转让价格合计为47093.85万元。
本次交易作价低于评估值,主要系标的资产存在光伏发电应收补贴到位时间较长等客观因素,交易价格系双方基于评估值通过商业谈判确定。本次交易预计增加税前净利润额约1020.66万元(从合并层面测算,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对于本次出售计划,林洋能源表示,基于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为进一步优化电站资产结构,降低应收账款中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公司拟将林洋新能源和安徽林洋下属5个子公司100%股权进行转让。
投资建设光伏电站属于重资产、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高的特点。在国家补贴政策鼓励下,虽然盈利状况良好,但由于前期资金投入量大, 且目前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回收进度缓慢,公司拟出售的标的公司,收回全部电价补贴还需要较长时间,存在一定的延后。
平价新能源电站发电价格与火电、水电价格持平,没有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行业能够逐渐摆脱对政策和补贴的依赖。2022年以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新能源板块由光伏电站发电业务为主模式战略转型调整至加大投建平价新能源电站规模,逐步提高自持电站中平价光伏电站占比。截至2025年3月底,公司自持电站中平价电站占比为47%,较2021年公司自持电站中平价电站占比19%,提升了28个百分点。
公司战略调整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公司前期已建成的光伏电站,回款周期较长,本次转让项目,能够为公司战略转型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收益, 降低收回全部电价补贴不确定性的风险,具备合理性。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持续优化资产。
公告显示,截至2024年底,标的资产濉溪永瑞应收补贴账面余额6542.39万元,账龄3年以上的占比29.69%,补贴回收率66.10%;标的资产阜阳永明农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应收补贴账面余额3434.73万元,账龄3年以上的占比43.00%,补贴回收率74.17%;标的资产连云港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应收补贴账面余额1.01亿元,账龄3年以上的占比45.19%,补贴回收率31.21%。
林洋能源在2024年年报中进行了重要会计估计变更,针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发放周期较长的现状,调整了光伏发电应收补贴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方式。变更从2024年12月1日开始使用,应收账款受影响金额为9627.38万元。
资料显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智能电网、新能源、储能三个板块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能表、系统类产品及配件、储能业务、发电业务、电站销售、光伏产品。
二级市场上,截至最新收盘,林洋能源上涨0.36%,报5.59元/股,总市值115.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