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6-34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与风险管控体系,降低运营管理风险,促进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公司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主体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 20 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本次公司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责任险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的要求,能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履职提供切实保障,从而提高管理层团队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购买责任险预计支付的费用在市场合理范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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