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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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
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6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4 月向 7 名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1,264,663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 30.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99,999,860.8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3,711,262.5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56,288,598.27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到位,且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
字[2016]第 114500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累计共使
用人民币 2,796,960,819.26 元,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使用人民币 2,796,960,819.26
元,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人民币 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4 月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使用金额为 0.00 元。
(二) 2017 年 11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向社会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公司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3,25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2,966,750,0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到位,且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29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1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投项目
累计共使用人民币 3,172,475,245.96 元,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使用人民币
2,922,364,287.74 元,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人民币 250,110,958.22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1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可使用金额为 0.00 元。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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