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6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已于2026年【】月【】日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激发管理人员积极性,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公司治理,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建立与业绩考核结果和专项工作成效紧密挂钩、与承担风险和责任相匹配的薪酬机制,充分发挥薪酬管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作用。
(三)坚持统筹兼顾公平与效率,健全完善薪酬管理机制,合理确定薪酬水平,严格规范福利性待遇,有效调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间的薪酬收入差距。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组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等配套制度,组织开展业绩考核、薪酬兑现、聘任或解聘等工作。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与薪酬管理相关职责。
第五条 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根据年度考评指标的要求,分别提供相关数据。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按规定准备薪酬核算所需材料、核算与发放薪酬及津贴工作。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应当与员工工资收入水平相协调。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或其他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职务、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职务的,不领取董事薪酬。
(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第九条 薪酬构成
一般由年度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一)年度薪酬
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分为综合绩效、专项绩效。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度薪酬总额的 60%。
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综合考虑公司系统员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
综合绩效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核定,其中年度绩效评价依据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综合绩效=绩效基数×年度经营考核系数
1.绩效基数综合考虑上一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基数等因素确定。
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系数区间为 0—2.0,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等级和考核得分综合确定。
A 级系数:1.8-2.0;
B 级系数:1.3-1.8;
C 级系数:1.0-1.3;
D 级系数:0.0-1.0。
企业考核系数计算方法:根据企业考核等级确定考核系数区间,在企业考核评价等级所对应的系数范围内,根据考核得分按插值法计算。
专项绩效是根据专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等,在基本年薪和综合绩效外进行的专项奖励。
(二)中长期激励
中长期激励包括任期激励、股权激励等,其中任期激励是与任期考核结果挂钩的薪酬收入。实行股权激励等将另行编制实施方案。
任期激励=奖励基数×任期奖励系数
1.奖励基数
奖励基数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2.任期奖励系数
任期考核系数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等级和考核得分综合确定。
A 级系数:1.2-1.5;
B 级系数:0.8-1.2;
C 级系数:0.0-0.8;
D 级系数:0.0。
任期考核系数在考核等级所对应的系数区间内,根据考核得分按插值法计算。
第四章 薪酬兑现
第十条 独立董事津贴兑现
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或津贴决议之日起的次月执行,由公司按月发放。
第十一条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兑现
(一)基本年薪按月支付。
(二)综合绩效按月实行预发放,预计完成年度关键业绩指标的,综合绩效可按最高不超过上年综合绩效的 80%预付,每存在一项未按进度完成的指标预付上限下浮 5%,最高下浮 30%。年度业绩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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