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7 22:51:00 股吧网页版
掘金印尼!华电科工签订超55亿元重大合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K图 601226_0

  7月7日晚间,能源领域大型央企中国华电集团旗下上市平台华电科工(SH601226,股价6.35元,市值74.02亿元)公告称,公司与PT Sembada Makmur Sejahtera(以下简称“PT公司”)签订了总金额约55.67亿元人民币的相关合同。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其中设计供货合同和施工合同总金额约占华电科工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3.37%。

  事实上,华电科工已在印尼开拓多年,近期华电科工相关负责人也频繁到访印尼。

  公告显示,华电科工与PT公司签订了《努萨拉亚项目煤炭堆场(3标段)和长距离输送系统(5标段)设计供货合同》(人民币合同,以下简称“设计供货合同”)、《努萨拉亚项目煤炭堆场(3标段)和长距离输送系统(5标段)施工合同》(印尼盾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上述两份合同总金额约合人民币25.16亿元(含税),预计2027年7月30日前具备输煤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施工合同是华电科工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PT Boya Konstruksi Engineering indonesia(以下简称“PT Boya”)公司共同与业主PT公司签订合同,华电科工主要负责本项目的土建、安装、调试和设备的印尼境内运输工作,接收合同付款并协调联合体成员全面履行合同,后续将与PT Boya签订补充协议,根据联合体分工进一步明确双方工作范围及合同金额。

  华电科工在公告中表示,设计供货合同和施工合同总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3.37%。

  同时,公司与PT公司签订了《努萨拉亚项目煤炭堆场(3标段)及长距离输送系统(5标段)运维框架协议》(美元合同,印尼盾支付),协议金额约合人民币30.51亿元(含税),拟在上述两份合同竣工且验收合格后为业主提供未来12年运行及维护服务并逐年结算。

  华电科工认为,本项目开创了公司国际业务"EPC(总承包)+OM(运维管理)"全新商业模式,实现了国际业务从设备供应向高端工程全寿命周期服务转型。

  华电科工在印尼已经开拓多年。根据华电科工微信公众号,公司自2003年起就在印尼进行开拓和探索,沿着梭罗河成功投资建设多个电力项目。公司在印尼廖内群岛省北部的巴淡岛实施"投建营"一体化的巴淡2×65MW燃煤电厂,电站年均发电量近9亿千瓦时,满足全岛1/5的用电需求。在距离巴厘岛省会登巴萨约150公里处,由华电科工投资了巴厘岛3×142MW燃煤电厂,总装机42.6万千瓦,电站投产之后供应全岛约65%的用电量。

  近期,华电科工相关负责人也频繁到访印尼。4月14日至17日,公司董事长彭刚平赴印尼区域进行工作拜访及调研,拜访了PT Ithaca Resources公司、瀚达能源等项目合作方。5月24日,彭刚平在雅加达拜访了印尼阿萨里集团首席执行官哈希姆·乔乔哈迪库苏莫,双方就绿色能源业务合作事宜进行了交流。6月22日至6月26日,公司董事、总经理刁培滨赴印尼区域,拜访中国驻登巴萨总领事馆及项目合作方,并调研印尼子公司、巴厘岛电厂、巴淡电厂。

  华电科工主要为客户在物料输送系统工程、热能工程、高端钢结构工程、海洋工程、工业噪声治理工程、氢能、光伏等方面提供工程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华电科工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5.4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亿元,同比增长18.11%。

  2024年,华电科工"突破国际业务"。2024年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涉外项目16个,合同金额合计6.58亿元。公司在2025年5月的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表示,公司签订了首钢秘鲁项目推动物料输送业务首次进入南美市场;签订印尼宾坦南山工业园氧化铝配套7万吨级码头工程港机设备供货项目,填补了在门机业务领域的空白。

  另外,华电科工签订了Ithaca项目地勘合同,为后续进一步拓展印尼市场打下基础。

  下一步,华电科工将持续深耕印尼、越南等重点市场,开拓南美、非洲、中亚等区域市场,围绕海外能源、矿山、港口码头、煤炭等领域,发挥物料业务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其他优势业务"走出去"。

  华电科工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表示,2025年1—3月,公司新签销售合同39.00亿元,已中标暂未签订销售合同11.17亿元。华电科工2025年经营目标为新签销售合同150亿元,营业收入增长率15.10%,利润总额2.585亿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