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0 17:02:41 股吧网页版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1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 240489.SH、243016.SH、243145.SH、243396.SH、243619.SH、244653.SH
债券简称: 24 粤港 01、25 粤港 01、25 粤港 02、25 粤港 03、25 粤港 04、26 粤港 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
董事。

(三)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 12:00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波先生、吴超先生、陈建年先生、郑灵棠先生、马楚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对黄波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对吴超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对陈建年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对郑灵棠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对马楚江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焦广军先生、朱桂龙先生、柯思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对焦广军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对朱桂龙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对柯思华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控制在 343 万元内。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